办理旅行社业务
青岛,黄岛2025-02-07 10:29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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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明伟源左
1.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: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,或者申请者租用的、租期不少于 1 年的营业用房;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; (房子必须是商业用房) 2、有必要的营业设施:①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;②传真机、复印机; ③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; 3、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: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ye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;“必要的导游 ”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%且不少于3名、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 游。 4、符合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:(一)有固定的经营场所;(二)有必要的营业设施; 解读细节: 1.三名持有导游证导游,设备型号或者发票2.20 万保证金需要存到审批局指定的账户里,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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