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育机构需要的资料
青岛,即墨,通济2025-03-18 12:04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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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方女士
举办托育机构的条件:1,托育机构举办主体应当是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2, 举 办非
营利性托育机构的,法人登记证书副本,业务范围内注明托育服务;3,举办 营利性
托育机构的,营业执照副本人登记,经营范围内注明托育服务。4,托育机 构负责人负
责全面工作,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、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、卫生健 康等相关管理
工作 3 年以上的经历,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,托育人员 主要负责婴幼儿照
料、看护和保育,应当具有婴幼儿照护专业背景,受过相关婴 幼儿保育教育培训。
人员安排:保育员主要负责照护婴幼儿日常生活,协助托育 人员工作。保育员应当
具有初中以上学历,受过婴幼儿保育职业培训。保健员应 当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
历,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。 保安员应当取得公安机关颁发
的《保安员证》,并由获得公安机关《保安服务许 可证》的保安公司派驻。5,监控
报警系统确保 24 小时设防,婴幼儿生活和活动 区域应当全覆盖。6,独立设置的托
育机构收托的婴幼儿不宜超过 150 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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